学院部课程安排

学院部课程规划

学院部属于专业音乐教育,入学须通过入学考试方可就读。

  • 第一学程阶段:修业年限为四年(共八个学期)。完成课程后,学生需通过文凭毕业考试,即可取得等同大学学士学位之资格。

  • 第二学程阶段:完成第一学程并通过考试者,可直升第二学程阶段,持续进修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。

招生项目

  • 声乐:演唱

  • 键盘乐器:钢琴、大键琴

  • 弦乐器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吉他

  • 木管乐器: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低音管、萨克斯風

  • 铜管乐器:法国号、小号、长号、上低音号、低音号

  • 打击乐器:西洋打击乐器

  • 欧洲音乐研究学程

其他特殊专业项目,请直接与校方洽询。

学校部和学院部要如何区分?

学校部

招生对象:13至18岁,具备基础音乐素养之学生

入学资格:需通过本校音乐能力审查考试

签证申请:录取后,本校可协助办理申请留学签证

升学衔接:学生年满18岁,并通过进阶音乐能力考试后,可直升本校「学院部」

◆ 学院部- 第一学程( 美制学士学位)

招生对象:凡18岁以上,具备大学程度之器乐演奏或声乐能力者

入学资格:需通过本校专业音乐能力审查考试

签证申请:录取后,本校可依法协助申请留学签证

修业年限:原则4年为限

学位授予:修业期满并完成必修之学分者,在通过毕业考后,可取得学院毕业文凭(相当于美制学士学位)

进阶发展:毕业后通过专业音乐能力审查考试者,可申请攻读「演奏家文凭」(相当于美制硕士学位)

◆ 学院部- 第二学程(美制硕士学位)

申请资格凡已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且具备相当专业演奏能力者

入学资格:需通过本校专业音乐能力审查考试

签证申请:录取后,本校可依法协助申请留学签证

修业年限:原则2年为限

学位授予:修业期满并完成必修之学分者,在通过毕业考后,可取得演奏家文凭(相当于美制硕士学位)

音乐学校课程安排

初级教育与中等教育(预备教育)

音乐学院课程安排

高等教育(文凭学程)